幸運的孤兒,而幸運是有期限的。像奶奶給我講的寓言故事裡,那個窮人替山神看管一把能把羊毛剪成金子的剪刀,二十年後山神來要,他起了貪念,不肯歸還,結果一夜之間衰老成白髮蒼蒼的老頭,他以前的每一剪,剪掉的都是自己的生命。
他是我的那把金剪刀,我不敢要,也不會要。我怕到時候要物歸原主的時候我還不起。
所以我從暗戀上他的時候開始,就漸漸保持距離,藉口讀書,保持一個月見一次,漸漸變成兩個月、三個月……
他對我做過的那些過分的事,我都可以原諒,因為他充其量只不過是毀了我們在一起的機會而已。而我從不覺得我們能在一起。
在這邊的三年,是我這輩子心境最平和的三年,除了睿睿,我不用再擔心任何人。我靠自己的能力開個小書店,賺多少錢,就用多少錢,我成不了厲害的物理家,也做不了律師,但我每天都可以看書,看流體力學,看費米悖論,看明清小說,看希臘法典。沒有愛情,我也活得很好。
我別無所求,只希望他不要來打擾我的生活。書上常寫,分開多年的戀人,再見已經是滄海桑田,我們現在就是滄海桑田,我已經在這座小城市裡找到屬於我的生活,世俗也好,庸碌也好,這是我的生活。林教授的提議也許很誘人,但最誘人的蘑菇,往往是有毒的。
“你不可能這樣過一輩子的。”我告訴他:“你不適合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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