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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馬強的路上思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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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志在群臣的反對下最後立了昔日三公的竇融後人竇妙為後,並且很快將竇妙的父親竇武拜為城門校尉、槐裡侯,希望重建外戚勢力,以便和朝堂上計程車族抗衡。

可惜的是,竇武一點也沒明白劉志的想法,反而和士族走到了一起,畢竟竇家也是士族豪門,是一家人,並沒有因為身份的轉變而快速轉變立場,就這樣外戚和士族站到了一條戰線,全面對宦官勢力反攻,最終兩方開始兵戎相見。

先是還是小黃門的張讓的弟弟張朔被司隸校尉李膺抓到了濫殺無辜的罪證,害怕的連縣令都不敢當的逃到張讓家中,卻被李膺帶兵闖入張讓府內,將其抓住後錄完口供便將其處死。

問題是李膺做為司隸校尉雖然有抓捕權,但沒有殺張朔的權力,張朔是個縣令,按律法只有廷尉有權力判決和處決。

張讓能在後來成為宦官頭領,自然知道這些制度,立刻對劉志哭訴,表示自己弟弟雖然死有餘辜,但是李膺不按照法令審判就殺害自己的弟弟,是目無王法的表現。

劉志覺得有理,問李膺為何目無國家法令,李膺回道“昔晉文公執衛成公歸於京師,《春秋》是焉。《禮》雲公族有罪,雖曰宥之,有司執憲不從。昔仲尼為魯司寇,七日而誅少正卯。今臣到官已積一旬,私懼以稽留為愆,不意獲速疾之罪。誠自知釁責,死不旋踵,特乞留五日,克殄元惡,退就鼎鑊,始生之意也。”也就是說,他不光光覺得自己沒做錯,還覺得自己殺的慢了,並且拿孔子誅少正卯的事情為自己正名,說的沒怎麼認真讀過書的劉志啞口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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